关于跟某工程结算有关的司法问题研究
摘要
为了避免因为施工单位垫资而产生的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、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,保证大型企业及机关、事业单位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工程款,国务院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制定了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,该条例规定:“企事业单位不得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,延迟支付的,应按照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,情节严重的,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名单。”但由于种种原因,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或多或少都会牵扯到垫资问题。更有甚者,竣工验收十余年后仍有拖欠工程款未得到解决。
关键词
竣工结算;工程款;索赔;起诉
全文:
PDF参考
GB 50500—2013: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[S].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[Z].2017.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[Z].2020.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[Z].2021.
DOI: https://doi.org/10.12346/etr.v4i11.73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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